为了保障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的知情权,依法获知学校信息,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,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(第29号)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编制了《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。
学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,并遵循合法、全面、真实、及时、便利的原则。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: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将《条例》和《办法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。依申请公开指符合《条例》和《办法》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,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《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阅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信息公开服务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
本校在校园网主页(http://www2017.tyut.edu.cn/)设信息公开专栏,公开主动公开信息。
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点: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,办公地址:晋中市大学城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楼A413办公室;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,联系电话:0351-3176111。
本校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校报、宣传栏、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,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。本校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,办公地址:晋中市大学城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楼A413办公室;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,联系电话:0351-3176111,电子邮箱:dangbanxiaoban@tyut.edu.cn。
(二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,应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,也可以在校信息公开网站(网址:http://202.207.240.183:99/)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申请方式
(1)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(2)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学校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(3)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箱。
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3.申请处理
(1)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(2)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(3)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(4)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学校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驻校纪检检查机构反映。监督电话:0351-3176031,地址: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行政主楼B座9层驻校纪检监察办公室。
学校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。解释权归太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(http://202.207.240.183:99/)上查阅,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(晋中市大学城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楼A413办公室)领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