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现将留学生研究生学历培养方案做如下调整:
一、修满各相关专业研究生所规定的32-36学分。
二、取消英语(4学分)、思想政治理论(3学分)两门公共基础课程(共计112课时)。
三、增设下列汉语通识课程,学分7学分,学时112课时,具体内容见下表。授课老师、课程安排、课程考试(考核)等工作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统一安排。
汉语通识课程学时学分一览表
课程名称
学分
周学时
课程总学时
修读学期
科技汉语
2
32
一
高级汉语写作
综合汉语
二
正音、朗读与演讲
1
16
三
合计
7
1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