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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理工大学人员意外非正常死亡应急专项预案
发布时间:[2015-09-10 00:00:00] 阅读次数:[]


1  预案启动

在接到人员意外非正常死亡报告后,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集中,及时做出启动预案的决定。

预案启动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。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为本预案第一责任人。

2  应急步骤

2.1  保卫处要在第一时间内派人到达现场,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,同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组、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
2.2  应急工作领导组应通过听取有关情况汇报,全面了解事件情况,掌握详细的第一手资料;同时,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。

2.3  对因突然发病死亡人员,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,如未死亡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,同时拨打急救电话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校医院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校医院具体落实。

2.4  应急工作领导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,立即召集学生工作队伍,各学院党政负责人、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者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学生聚集区进行疏导、安抚,确保学生情绪稳定、生活有序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学生处、各学院具体落实。

2.5  对初步判断为自杀人员,保卫处首先要保护好现场,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,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
2.6  对他杀人员,保卫处首先要保护好现场,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,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,待公安人员到达后,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,协助破案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
2.7  保卫处须待公安人员取证、拍照完毕,并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
2.8  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责成保卫处随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,并根据事态发展采取相应措施,确保安全与稳定。
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。

3  应急结束

在死者死因查明、司法及善后工作均完成的情况下,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可宣布应急结束。

宣布应急结束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。

本预案未尽事宜和不可预料的情况,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需要临时处置。

本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主要针对一级响应,二、三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响应程度和范围。

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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