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预案启动
在接到人员意外非正常死亡报告后,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集中,及时做出启动预案的决定。
预案启动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。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为本预案第一责任人。
2 应急步骤
2.1 保卫处要在第一时间内派人到达现场,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,同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组、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2 应急工作领导组应通过听取有关情况汇报,全面了解事件情况,掌握详细的第一手资料;同时,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。
2.3 对因突然发病死亡人员,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,如未死亡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,同时拨打急救电话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校医院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校医院具体落实。
2.4 应急工作领导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,立即召集学生工作队伍,各学院党政负责人、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者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学生聚集区进行疏导、安抚,确保学生情绪稳定、生活有序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学生处、各学院具体落实。
2.5 对初步判断为自杀人员,保卫处首先要保护好现场,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,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6 对他杀人员,保卫处首先要保护好现场,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,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,待公安人员到达后,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,协助破案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7 保卫处须待公安人员取证、拍照完毕,并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8 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责成保卫处随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,并根据事态发展采取相应措施,确保安全与稳定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。
3 应急结束
在死者死因查明、司法及善后工作均完成的情况下,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可宣布应急结束。
宣布应急结束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。
本预案未尽事宜和不可预料的情况,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需要临时处置。
本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主要针对一级响应,二、三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响应程度和范围。
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