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预案启动
在接到突发群体滋事事件报告后,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集中,及时做出启动预案的决定。
预案启动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。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为本预案第一责任人。
2 应急步骤
2.1 应急工作领导组应通过听取有关情况汇报,全面了解事件情况,掌握详细的第一手资料;同时,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。
2.2 保卫处要在接到报告3分钟内派人到达现场,划定警戒区域,设置警戒带,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,并组织力量对学校重点目标予以保护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3 保卫处要认真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,检查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可疑物品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4 应急工作领导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,立即启动学生管理系统,各学院党政负责人、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者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学生聚集区进行疏导、安抚,确保学生情绪稳定、生活有序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学生处、各学院具体落实。
2.5 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进行录音、录像、拍照、采访和报道等活动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6 应急工作领导组要派专人及时了解事件起因,请群体滋事人员派出代表与学校进行对话,协商解决有关事宜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。
2.7 宣传部要迅速启动校园广播等有效媒体,对事件真相进行澄清,引导正确舆论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宣传部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宣传部具体落实。
2.8 在避免伤亡发生的情况下,保卫处要请求公安机关对群体滋事人员采取必要的驱逐性、制服性警戒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9 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,保卫处要请求公安机关立即制止,并强行带离现场或依法予以拘留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2.10 对非法携带的武器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、煽动的工具、标语、传单等物品,保卫处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。
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,讲究策略。对少数煽动闹事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,要尽快将其与群众分离,团结争取大多数。对别有用心的组织者、策划者和搞打砸抢烧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,要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手段,及时取证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。
该项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保卫工作的副组长牵头负责,保卫处具体落实。
3 应急结束
在群体滋事事件得到妥善解决、学校恢复正常办学秩序的情况下,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可宣布应急结束。
宣布应急结束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。
本预案未尽事宜和不可预料的情况,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需要临时处置。
本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主要针对一级响应,二、三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响应程度和范围。
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